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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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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一个不满足的人比做一个满足的猪好,做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比做一个满足的傻子好。——约翰•斯图尔特•密尔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年5月20日-1873年5月8日),也译作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英国著名哲学家和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边沁后功利主义的最重要代表人物之一。
        作为19世纪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代表人物,密尔的学说的核心范畴无疑是“自由”。通过把握“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来探讨自由的含义、性质与范围。正因为如此,密尔使传统自由主义发生了转折。
        在《论自由》中,密尔首先指出他所论及的自由不是哲学家们所说的意志自由,而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更具体地说,自由就是指“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因此,人们要了解自由就必须把它和权威、权力联系在一起,而不能做抽象的、孤立的考察。密尔的自由理论正是围绕个人自由和社会控制之间的关系而展开的。
        密尔自由学说的基本观点是,只要个人不造成对他人的危害,就应该允许他自由地去做他认为最有利于自己发展的事情。国家应该最小限度的限制个人自我发展的领域。
        全书要义可以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而不理。二、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判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
        《论自由》这本书是代表密尔的激进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著作,同时它也是体现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间英国资产阶级的要求的。那时英国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已经取得政权并已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在经济上,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成熟阶段,并开始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在国内,资产阶级要求进一步扫除封建势力的残余,扩大统治权;在国外,一方面要求保持前几个世纪夺取到手的广大殖民地,另一方面还要求无限制地向外扩张,以便开拓更多的殖民地,攫取并垄断世界的原料和市场。总之,当时英国资产阶级的主要思潮是在自由主义的口号下,要求破除一切障碍,实行自由竞争,自由贸易,以便无所忌惮地追求利润。密尔的“论自由”,恰恰就是这种追求利润的狂热的呼声。尤其是,密尔并不是单纯地、消极地提出要求,而是积极地从理论上加以论证,美其名曰争取“自由”,这就既可以蛊惑一般人民群众,又为资产阶级的钻营谋利提供了“理论的”根据。
        这本书还有另一方面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十九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英国机器工业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大大发展,英国国内的阶级关系也发生相应的变化。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在英国的工会运动中,本来是自由主义占优势的时代,工会领袖还只是自由党的附属品。与此同时,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已经在无产阶级中间开始传播。当1859年密尔发表“论自由”一书时,伟大的“共产党宣言”已经发表十年以上。在欧洲,包括英国在内,工人运动已经有了革命化的倾向。自由主义就蜕化成资产阶级的官方思想体系。当时,与马克思主义进行斗争成为自由主义的主要目的——引诱无产阶级放弃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的目的。显然,密尔的“论自由”也是为这个政治目的服务的。
        目前《论自由》较好的中译本,由许宝骙译,商务印书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