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浙江文澜书院第七十一期文澜学术沙龙在我院成功举办
    时间:所属:来源:

        1月4日下午15:00,浙江文澜书院第七十一期文澜学术沙龙在我院成功举办。本次学术沙龙由浙江文澜书院、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办,由浙江大学赵伟教授、浙江工商大学王自亮教授共同主持。浙江大学教授史晋川、黄健,独立学者刘亭,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张旭昆,浙江省社科联教授盛世豪,中国社科院教授刘小玄,浙江省规划院研究员秦诗立,文澜书院理事长任平等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沙龙活动。

     

     

      会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王冠玺教授带来了题为“我国台湾地区土地制度应用之优缺点对大陆地区土地制度应用的借鉴与反思”的主题演讲。王教授从法律角度出发,首先介绍了宪法对土地制度的指导原则以及宪法与民法有关土地相关权利的规定。他指出,当前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改革面临诸多挑战,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设计的出台旨在解决宅基地使用和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然而,许多文件提法和基层试点都缺乏法律支持,和上位法冲突,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

     

      接着,他介绍了台湾地区三个重要土地改革政策: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和耕者有其田。这些政策极大地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奠定了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并有效缓解了城乡矛盾,降低了社会不平等,但是也引出新问题。由于台湾地区土地持有过于分散,导致征地难的问题,这不利于制造业大企业成长,也不利于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台湾地区关于土地征收的法规早期较为杂乱,散见于《土地法》《土地法施行法》《平均地权条例》《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等文件之中。为了把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统一起来,台湾地区于2002年制定《土地征收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王教授以真实案例介绍了台湾地区在征地过程中的解决方案。台湾地区土地征收程序通过明确的法律规范与公众参与机制,有效保障了土地权利人的权益,避免了政府在征地过程中的滥用权力。这种制度设计不仅促进了政府与公众的均衡博弈,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最后,王教授认为土地制度背后的核心问题主要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是一个经济问题,实际上是一个政治问题,核心涉及人类学、哲学等价值取向。他还提出,承袭了罗马法的Common Law国家农地及宽泛的财产权最稳固,但非英语国家不适用。王教授演讲线条清晰,思维缜密,语言流畅而富有逻辑,获得到场专家的一致赞誉。

      

      

      在讨论环节,史晋川、盛世豪、刘亭、任平、刘小玄等书院同仁纷纷发言,围绕土地改革的法律基础、经济效应、社会影响等方面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探讨。大家一致认为,土地改革涉及社会公平正义、城乡协调发展、农民权益保障等多个层面。在大陆现行体制下,虽然面临诸多挑战与困难,但只要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探索创新,就一定能够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土地改革之路。本次学术沙龙的成功举办,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入交流与学习的平台,更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们期待更多的专家学者能够加入到土地改革的研究中来,共同为推动我国土地制度的完善与进步贡献力量。让我们携手共进,共探土地改革之路,汲取台湾经验,展望大陆未来,共同书写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新篇章!